怜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斗罗小说网www.csatech.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阳光明媚,今天又是个好天气。事实上这样的好天气已经延续好几日了,但是某个人的脾气却偏偏阴雨绵绵。

因为他在紫宛风房外,发现宛风又不在。

「晴儿。」叫住刚从紫宛风房里打扫出来的晴儿,杨脩低声问道:「宛风上哪了?」

「紫公子在杨太爷的房间里。」

「做什么?」

「这个……奴婢不知道。」晴儿有些为难。

「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因为难以启齿?」杨脩微瞇起双眼,他追问。「宛风去爷爷房间做什么?」

「奴婢是真的不知道。」晴儿不敢直视杨脩的双眼,她头垂得更低。「请少爷不要为难奴婢。」

杨脩也知道这样欺负一个下人没什么用,他自讨无趣,耸了耸肩道:「你去忙吧。」

「是,奴婢告退。」晴儿微微曲了个身,赶紧转身离开。

看着晴儿离去的背影,杨脩觉得烦躁。「真是的,一天到晚不见人影,就喜欢惹我生气。」说到生气,杨脩这才想起,其实从小到大他都喜欢黏在紫宛风身边,他总爱跟在他屁股后当跟班。那时宛风的个子比较高,真有点儿兄长的样子,当他唤着宛风哥哥时,宛风总是会带着温柔笑容回应,然后伸出那双从未做过粗活的手,轻轻摸着他的头。

那时候的他,总觉得紫宛风好遥远,他看起来就像个仙人,无欲无求,眺望的眼神总是看着他所无法触及的远方,他很害怕,害怕他的宛风哥哥迟早有一天会离开。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后来上了学堂,知道了离别总是会到来的道理,十七岁生辰时也从父母的口中知道了紫宛风的身分以及他俩将会成为夫妻的事情。

事实上,他并不排斥和宛风成亲,可是他讨厌这种感觉,他讨厌这种已经成为定局的感觉,彷彿紫宛风在他身边只是为了这种事似的。再多的心动都被厌恶感给淹没,他开始害怕自己才是那个身陷儿戏的人,所以他趁自己还未迷恋宛风时,开始渐行渐远。

如今,意识到了两人的疏离,才晓得后悔两字如何书写。

「我到底……是讨厌他这个人,还是单单讨厌这场被人预先安排好的结局?」杨脩不由得开始思考起来。

当他知道相亲的事时,他很明显的表现出了排斥跟厌恶,但那其实并非针对紫宛风这个人。他非常不喜欢这婚约,因为那好像代表着,也许紫宛风是被强迫的嫁给自己。

他要的,是真心真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领主:我有技能天赋树

领主:我有技能天赋树

玄真子
领主+骑士+魔法+巨龙+种田+权斗+不无脑+热得快 在这剑与魔法的世界,有巨龙,有精灵,有兽人,有矮人,有大航海……总之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伊森的容身之地。 不过伊森也不是一无所有,他有个技能天赋树。 剑专精: :被动技能 你对剑术的精准,力道,速度的掌控度,上升一个等级。 每升一级,掌控度就上升一个等级。 …… 伊森原本想靠着天赋夺回属于自己的领地,好好享受贵族老爷的生活。 可随着不断的种田,他渐
玄幻 连载 115万字
小姑娘给贫道下的是情蛊

小姑娘给贫道下的是情蛊

桃子味Eton.C
男主:风流倜傥小道长,奈何是剑纯。前期呆萌小奶狗,后期腹黑变成狼。女主:明媚可爱小毒萝,绝不切奶毒小经。纯真带点腹黑。双洁双处,有肉有污,女诱,剧情向,因文风细节多所以节奏可能相对慢。
玄幻 连载 1万字
明月别枝

明月别枝

顾沉知
许明舒生得美,又是家中独女,自出生起便是府中长辈捧在掌心里的明珠。 十六岁时在姑母宸贵妃的授意下以靖安侯嫡女的身份嫁给了她的养子,七皇子萧珩,成为他的正妃。 萧珩为人稳重内敛,琼枝玉树,
玄幻 完结 53万字
降妖物语

降妖物语

逆翔
这是一个明月照耀大地的夜晚,一朵乌云很不识相地飘来,正好遮住月光,在这瞬间,世界隐身于黑暗之中。 在中部的山区里,一台厢型车在山径旁缓缓停下。车门打开后,五、六个穿著寺庙僧服的俗家弟子,抬著
玄幻 完结 8万字
大佬退休后沉迷养崽[快穿]

大佬退休后沉迷养崽[快穿]

日落黄
文案:有些崽不但乖巧懂事,而且还听话出息,但偏偏不受重视、不被宠爱。从逆袭任务杀出重围的大佬,被迫提前退休,愉快过上了养崽的惬意生活。【阴郁孤僻,救落水人而死的初中生——影帝爸爸觉得宠孩子要从小做起】【休妻的薄情书生——区区奴隶何谈正妻】【叛逆的养子——论传承】【退婚逆袭文里的女配——男主你再逆袭亿个三十年就能碰到我女儿脚后跟了】【女儿与太子定下婚约后太子移情别恋——谁说皇家大将军就不敢退婚?】【
玄幻 连载 132万字
余香

余香

方浅
31岁x30岁的爱情陆景年因一系列变故陷入人生低谷,迷茫之际来到一座海边小城,小城的天空很低,人很美,花很香。如果一定要找一个留在小城的理由,那一定是因为街口那间花店的老板笑起来很好看。余知意无意间撞见一个疑似想不开的男人,男人在人行道红灯时全然不顾疾行而过的车辆冲向对面马路,余知意拦住他,将他带回花店,哪知随手一“捡”,捡了个老板娘。陆景年只不过想过个马路,被一个男人“强行”带去他的花店。&am
玄幻 连载 16万字